近日,海南省农业、发改、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部分机具补贴标准,持续推进全省大规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
《通知》明确,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耙(限圆盘耙、驱动耙)、深松机、果蔬分级机、果蔬干燥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混合机、碾米机等13类机具纳入报废补贴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报废补贴机具的主要部件应齐全。
从2025年1月1日起,报废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其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200元/台(套);报废并更新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以上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符合国家规范的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须提供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有效凭证,否则不予补贴)。
《通知》还明确,更新补贴的办理按照2024至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尚未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更新补贴标准为1050元/台(套)。
此次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有报废更新需求的农民、农业企业可在政策实施期限内进行申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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